衡阳师范学院结核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、总则1. 目的为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,特制定本应急预案。2.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、常备不懈;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;依法规范、措施果断;依靠科学、加强合作。二、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. 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,由校长任组长,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,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、指挥和协调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。2. 职责分工(1)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协调、信息收集与报送、应急物资的筹备等工作。(2)医务室负责对师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;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诊断和隔离;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。(3)学工处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,稳定学生情绪;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,增强学生体质。(4)教务处负责调整教学计划,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;组织教师对因疫情影响而缺课的学生进行补课。(5)后勤处负责校园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;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供应。三、疫情监测与报告1. 疫情监测(1)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制度,落实专人负责疫情监测工作。(2)加强对师生的健康监测,发现有结核病可疑症状的人员,应及时报告医务室。2. 疫情报告(1)学校发现结核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后,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。(2)报告内容包括发病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症状、可能的病因等。 四、应急响应 1. 分级响应根据结核病疫情的严重程度,分为一般疫情(Ⅳ级)、较大疫情(Ⅲ级)、重大疫情(Ⅱ级)和特别重大疫情(Ⅰ级)四个级别,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。2. 相应措施(1)一般疫情(Ⅳ级)①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,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。②对患者所在班级、宿舍等场所进行消毒。③加强对师生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。(2)较大疫情(Ⅲ级)①在一般疫情相应措施的基础上,扩大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范围。②暂停患者所在班级的教学活动,改为线上教学。③对全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筛查。(3)重大疫情(Ⅱ级)①在较大疫情相应措施的基础上,报请上级部门批准,对学校进行封闭管理。②组织专家对疫情进行评估,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控方案。③协调相关部门,保障学校的物资供应和生活服务。(4)特别重大疫情(Ⅰ级)①在重大疫情相应措施的基础上,请求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。②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,开展疫情防控工作。五、保障措施 1. 物资保障学校应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,如口罩、消毒液、体温计等。2. 技术保障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合作,提高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的技术水平。3. 人员保障组建疫情防控应急队伍,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 六、善后处理1. 疫情结束后,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,总结经验教训,提出改进措施。2. 对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和随访,确保患者完全康复。3. 对因疫情影响而受到心理创伤的师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。 七、附则1.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2. 本预案由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衡阳师范学院结核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
一、总则
1. 目的
为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,特制定本应急预案。
2. 工作原则
预防为主、常备不懈;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;依法规范、措施果断;依靠科学、加强合作。
二、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
1. 应急指挥机构
成立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,由校长任组长,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,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、指挥和协调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。
2. 职责分工
(1)领导小组办公室
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协调、信息收集与报送、应急物资的筹备等工作。
(2)医务室
负责对师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;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诊断和隔离;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。
(3)学工处
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,稳定学生情绪;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,增强学生体质。
(4)教务处
负责调整教学计划,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;组织教师对因疫情影响而缺课的学生进行补课。
(5)后勤处
负责校园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;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供应。
三、疫情监测与报告
1. 疫情监测
(1)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制度,落实专人负责疫情监测工作。
(2)加强对师生的健康监测,发现有结核病可疑症状的人员,应及时报告医务室。
2. 疫情报告
(1)学校发现结核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后,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。
(2)报告内容包括发病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症状、可能的病因等。
四、应急响应
1. 分级响应
根据结核病疫情的严重程度,分为一般疫情(Ⅳ级)、较大疫情(Ⅲ级)、重大疫情(Ⅱ级)和特别重大疫情(Ⅰ级)四个级别,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。
2. 相应措施
(1)一般疫情(Ⅳ级)
①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,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。
②对患者所在班级、宿舍等场所进行消毒。
③加强对师生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。
(2)较大疫情(Ⅲ级)
①在一般疫情相应措施的基础上,扩大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范围。
②暂停患者所在班级的教学活动,改为线上教学。
③对全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筛查。
(3)重大疫情(Ⅱ级)
①在较大疫情相应措施的基础上,报请上级部门批准,对学校进行封闭管理。
②组织专家对疫情进行评估,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控方案。
③协调相关部门,保障学校的物资供应和生活服务。
(4)特别重大疫情(Ⅰ级)
①在重大疫情相应措施的基础上,请求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。
②按照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,开展疫情防控工作。
五、保障措施
1. 物资保障
学校应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,如口罩、消毒液、体温计等。
2. 技术保障
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合作,提高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的技术水平。
3. 人员保障
组建疫情防控应急队伍,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六、善后处理
1. 疫情结束后,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,总结经验教训,提出改进措施。
2. 对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和随访,确保患者完全康复。
3. 对因疫情影响而受到心理创伤的师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。
七、附则
1.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. 本预案由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