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医院首页
  • 医院概况
    • 医院概况
  • 医院新闻
  • 服务指南
    • 医保报销流程
    • 专家就诊
    • 就诊须知
    • 院前急救
  • 医保工作
    • 职工医保
    • 学生医保
  • 计生政策
    • 办事指南
    • 政策法规
    • 生殖保健
  • 健康教育
  • 工作职责

政策法规

  • 办事指南
  • 政策法规
  • 生殖保健
你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计生政策 > 政策法规 > 正文

政策法规

转发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实行生育保险政 策项目内分娩医疗费全额支付管理的意见》的通知
   发布时间:2017-04-14 08:46:00 来源:

各县(市)区劳动保障局、市直、中央、省驻衡单位:

现将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实行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内分娩医疗费金额支付管理的意见》(湘劳社字[2007]111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我市实行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内全额支付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一并认真贯彻遵照执行。

一、根据我市生育保险运行情况,我市参保女职工定点医院分娩医疗费用政策项目内金额支付管理从2 007年1 2月1日起执行。

(注:实际上衡阳市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)

二、政策内项目范围

下列项目费用纳入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:

1、住院分娩所必需手术费、药费、诊查费、检查费、治疗费、护理费、化验费、特殊材料费等原则上按基本医疗保险《药品目录》与《诊疗项目目录》确定,一律不计个人自付;

2、分娩住院床位费最高按25元/天计入。

三、政策外项目范围

下列项目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:

1、婴儿诊治费;

2、陪人费、空调费、生活物品购置费及膳食费;

3、超过25元/天的床位费;

4、无痛分娩及镇痛泵费用;

5、其他分娩非必需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。

四、不列入全额支付控制范围的分娩人员

1、要求剖宫产按平产结算的;

2、未经医保中心批准的转诊转院治疗的。

五、调整生育医疗费统筹支付标准

1、一级医院支付标准

序号

病种名称

原支付标准(元)

现支付标准(元)

1

阴道分娩无并发症

1200

1200

2

阴道难产分娩无并发症

2400

2000

3

剖宫产无并发症

2400

2400

4

妊娠合并症、并发症分娩

≤4000

≤4000

2、二、三级医院支付标准

序号

病种名称

原支付标准(元)

现支付标准(元)

1

阴道分娩无并发症

1200

1600

2

阴道难产分娩无并发症

2400

2000

3

剖官产无并发症

2400

3000

4

妊娠合并症、并发症分娩

≤4000

≤4600

3、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分娩人员,如产后大出血、妊高症等,政策内自付医疗费用大幅超标的,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申报,按项目付费有关规定办理。


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

返 回
上一篇: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 
下一篇: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 
东校区地址: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  医院电话: 0734-3456120
西校区地址: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65号   医院电话: 0734-84848922
  • 版权:衡阳师范学院医务室  备案号:湘教QS3-200505-000049  湘ICP备05003883号